北京资讯网  www.bjzxnet.com 我要投稿   登录   注册
北京资讯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

名校开学前猛涨午托费校车费

时间:2016-09-0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这学真是上不起了。”临近开学,河南省郑州市的河南省实验学校郑东小学(以下简称郑东小学)的数千名家长,突然接到学校单方面的涨价通知,午托生活护理费由3000元上涨到5500元,上涨幅度83.33%,校车费由1800元上涨到2700元,上涨幅度50%。家长们认为学校涉嫌乱涨价。对此,《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微信群发涨价通知
郑东小学学生家长张先生告诉记者,郑东小学是河南省实验小学管理,学生可以在学校进行午托,学校也有校车接送学生,帮家长减轻了很多负担,所以两年前他放弃了公办小学,花高价让孩子上了这所民办小学。
“去年学校的午托生活护理费从前年的每学期2700元涨到3000元,校车费从1500元涨到1800元,两项费用一个学期涨了600元,一个学年涨了1200元。当初就有一部分家长有意见,但考虑到涨幅并不是很大,就咬咬牙都交了。没想到今年又涨价,涨幅还这么大。”张先生说。
今年8月7日,临近学校开学只有十几天的时间,张先生和其他学生家长突然接到学校班主任通过微信群发的通知,称因教师待遇提高、物价持续上涨,为了维持基本办学成本,更好服务社会,经学校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学期开始调整生活费收费标准,具体就是,午托生活护理费由每学期3000元涨至5500元,校车费由每学期1800元涨至2700元。“我们家长都非常震惊。”张先生说,“除去星期天休息,学生在校一学期大概100天左右,按照午托生活护理费5500元/学期来计算,学生在学校吃一顿午饭、一次午休的费用合到了55元左右。”
记者在郑东小学官方网站上查到了该校公布的2015-2016年上学期的菜谱,以今年5月23日—5月27日(第十四周)的菜谱为例,上面显示,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午餐主食是“大米、馒头”,菜是一荤一素加一个汤。张先生说:“按照新价格,一顿午餐、一次午休合到了55元左右,高得离谱。”
学生家长赵女士说:“校车、司机、跑的路线都没变,校车费怎么就一下子从每学期1800元涨到了2700元?油价上涨没有这么高,司机工资也不会大幅上涨,汽车损耗也不会有大幅增加,这涨出来的900元是怎么算出来的呢?这不是乱涨价是什么!”
监管部门“管不了”
郑东小学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CBD中心北侧,地理位置优越,是郑州市比较有名的民办学校之一。该校官方网站上的资料显示,该校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由河南省实验小学和河南某置业公司联合创办。学校现有72个教学班,2400多名学生,200多名教职工。
郑东小学的涨价通知,引发了众多学生家长的不满。家长张先生对记者说:“教师待遇提高、物价持续上涨,这些我们家长都可以理解,但是要涨价也得合理合法,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教师待遇提高,增加的办学成本应该计算到学费里面,怎么能在孩子的午托生活护理费和校车费上做文章呢?学校这次涨价,一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二没有提前进行公示,征求家长们的意见;三是涨价幅度太高,不符合实际情况。”
“今年6月学校下发2016年下学期午托和校车统计表时,并没有说涨价的事情。”学生家长赵女士说,“如果学校提前几个月通知涨价,不愿接受的家长还可以给孩子找其他的学校转学。现在学校在这个时间点突然通知涨价,就是想逼家长多交钱。因为家长没有时间给孩子找新的学校了。”
8月8日,郑东小学迫于压力答应召开涨价听证会。众多家长在烈日下暴晒了3个多小时,又被通知听证会取消。
家长随后向有关部门投诉和反映,得到的答复却令他们感到失望。家长张先生说:“我们到郑东新区教体局反映,他们说郑东小学是河南省教育厅批的学校,该局管不了,让我们找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说收费问题归物价部门管。郑州市物价局说郑东小学的收费归河南省发改委管。河南省发改委说按规定只对郑东小学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进行审核,午托生活护理费和校车费属于学校自主定价的范围,他们管不了。转来转去,竟然没有一个部门对学校的乱涨价行为有管辖权。”
近日,记者咨询了郑州市教育局、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河南省发改委等单位,他们均表示对郑东小学的代收代管费用大幅涨价行为管不了。
学校收费要守规矩
难道民办学校在学费和住宿费之外收取的午托生活护理费、校车费等,不在政府部门的监管范围之内,可以由学校随意定价、随意涨价吗?
郑州市一民办学校负责人王校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应当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并公示。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引导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的教育收费政策。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乱收费的行为,要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今年5月12日,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有关部门要“切实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坚决纠正过度追求经济利益等突出问题。民办学校要按照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切实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
王校长说,根据以上法规,郑东小学大幅涨价的午托生活护理费和校车费,属于“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学生和家长有自愿选择的权利,民办学校有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义务,价格和教育部门也都有监督民办学校切实落实规定、履行义务的职责,当然也有对此类乱收费行为进行查处的职责。
8月29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李汉生表示,郑东小学向学生提供午托和校车服务,学生和家长作为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该校在即将开学之际突然宣布大幅涨价,违反了价格合理的公平交易条件,属于学校变相强制交易的行为,学生和家长有权予以拒绝。
8月2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相当一部分的学生家长按照涨价以后的标准缴纳了费用。学生家长告诉记者,为了孩子的入学,他们耽误不起。但围绕着郑东小学漫天涨价的投诉纠纷还将愈演愈烈。很多家长表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将诉诸法律。
事件进展,《中国消费者报》将继续关注。


[正文结束]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北京资讯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北京资讯网,未经北京资讯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京资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ppxc @126.com
    特别提醒:本网刊发的所有商业信息,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仅供参考。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图片新闻
春节假期北京接待游客1749.5万人次
春节假期北京接待游客
客户不幸身故,阳光人寿宣城中支快速赔付200万元
客户不幸身故,阳光人寿
“河南百人进百企”活动在河南信阳启动 首站走进中橡狼牌
“河南百人进百企”活
河南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强力战疫保障市场供应
河南南街村(集团)有限公
热门点击
  1. 2022首届河南“我为心目中放心副食
  2. 2022第十一届国际无人机系统展将于
  3. 策协快讯 走进广告喷绘龙头企业—
  4. 汝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鹏,副市长
  5. 火车半夜深更鸣笛声震耳欲聋?当地政
  6. 2022第十一届北京国际无人机系统产
  7. 天寿陵园成功摘得紫钻标识,填补北京
  8. 2022第十三届减灾应急安全博览会将
  9. 新乡学生投诉: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学费
  10. 金水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李东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说明  
北京资讯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12-2025  http://www.bjzxnet.com
主办单位:北京资讯网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4043660号 技术支持:河南科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