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讯网  www.bjzxnet.com 我要投稿   登录   注册
北京资讯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城市

哈尔滨市校车安全管理补充意见出台 驾驶人变化使用许可作废

时间:2016-03-21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记者从哈尔滨市教育部门获悉,哈市日前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过渡期实施意见补充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校车的使用许可审批、监管部门以及过渡时限等。3月1日起,由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所运营校车依法进行管理。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校车使用许可审批,《补充意见》要求,新注册成立的校车服务企业,应具备校车企业经营范围只从事“接送学生服务”、申请从事接送学生车经营的企业必须具有不少于50台企业自购载客7人以上车辆等条件;《补充意见》实施之前的送子车企业需是专门从事“接送学生服务”的校车经营企业,被确定为过渡期内市(县)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在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前提下,发照机关可以依据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经营企业申请将专门从事“接送学生服务”的校车经营企业的经营项目调整为“接送学生服务”;送子车企业除经营“接送学生服务”外,其经营范围还包括其它项目及道路运输经营的,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时,则需提供道路旅客运输许可证后,方可申请校车使用许可。

  对于校车线路审批流程,《补充意见》指出,校车原则上应当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不得擅自变更,但结合哈市过渡期实际情况,确定申请变更校车行驶线路时,首先应取得市政府批准、在前一次审批六个月之后方可更改线路,重新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及校车标牌。对于校车的监管将由公安交管、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各司其职,强化管理,联合执法。过渡期内,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以国标校车检验合格为准,国标校车检验不合格或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驾驶人、GPS入网服务证明发生变化的,校车使用许可即作废。另悉,全省确定从2015年7月30日到2018年7月30日为校车使用过渡期。


[正文结束]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北京资讯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北京资讯网,未经北京资讯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京资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ppxc @126.com
    特别提醒:本网刊发的所有商业信息,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仅供参考。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图片新闻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北京崇建公司参加2018年新建续建奥运项目开工动员会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北京
热门点击
  1. 2022首届河南“我为心目中放心副食
  2. 2022第十一届国际无人机系统展将于
  3. 策协快讯 走进广告喷绘龙头企业—
  4. 汝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鹏,副市长
  5. 火车半夜深更鸣笛声震耳欲聋?当地政
  6. 2022第十一届北京国际无人机系统产
  7. 天寿陵园成功摘得紫钻标识,填补北京
  8. 2022第十三届减灾应急安全博览会将
  9. 新乡学生投诉: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学费
  10. 金水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李东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说明  
北京资讯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12-2025  http://www.bjzxnet.com
主办单位:北京资讯网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4043660号 技术支持:河南科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