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楼盘也太欺负人了,签订购房合同当天,强制性让购买车位,否则将不退还前期缴纳的2万元定金,这他妈也太憋屈了”,购买江北楼盘中建国熙台的买房人于先生向南京新浪乐居透露。
据悉,这家位于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地段的纯新盘,于7月31日完成了首次开盘,根据开发商提供的信息,截止当天下午5点,项目首开去化超过9成。
开发商公然毁约,购房者被逼强买有苦难言
买房人于先生坦言:“都是江北热作祟,所以有开盘都会交个筹碰一下运气。7月初看了中建国熙台样板间之后,一时冲动没多想,就在置业顾问的引导下交了2万元的‘摇号资格费’。当时置业顾问明确说过,摇号选到房子后,2万元将用来抵扣5万元房款。可怎么也没想到,在摇号后第四天,我去售楼处缴纳首付款签订合同的时候,才被告知2万元只能抵作8万元的车位费,若不买车位,2万元将不予退还。”
接待于先生的工作人员表示:“原价18万元的车位,现在只需要再缴纳10万元就好了,相当于12万元一个车位。”
于先生说道:“开发商私自否定2万抵5万房款的优惠,违约在先。另外还设定霸王条款,逼迫我们购买车位,简直有苦说不出。因为大多业主都抱着买到即挣到的心理,而选择了忍气吞声,默默买了车位,所以这件事情很少有外人知道。”
“买房预算本来就有限,现在又凭空多出了12万元的车位费用。让我们一时半会去哪凑齐。”中建国熙台的另一位业主向南京新浪乐居透露。
未领取车位销许便违法销售,开发商急个啥?
按照《物权法》规定:小区里面的公共配套设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车位是公共设施,开发商就不对其享有所有权,更不能将车位进行市场交易(车位使用权或所有权的买卖)。即便开发商对拥有所有权的车位进行交易,也需要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可证。
车位销许图范例
不过从中建国熙台领取的首批销许来看,仅为部分住宅和沿街商业,并无车位。对此,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认为,“中建国熙台在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销售车位已经触及相关政策条例,属于违规行为。”
据南京新浪乐居观察,车位与房子捆绑销售的做法并不仅仅在江北出现。在河西、城北等板块,去年至今,均出现过这样的现象。究其原因,房子与车位捆绑销售,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策略。另一方面,从购房者自选到被迫购买,表面上看,是南京楼市红火时开发商在表明卖方市场的强势,此外,与开发商希望快速回笼资金不无关系。
今年3月18日,中建东孚以11.2亿元摘得国熙台旁NO.2016G02宅地,楼面价22435元/㎡,该地块是继中建国熙台项目后,中建东孚在南京的第二个项目,同时也是江北板块现任“地王”。此外,有知情人士透露,中建目前有意拿下临近现有两个项目旁的一幅宅地,资金压力可想而知。
购房者有权维护自身权益,浦口房产局:将加大整改力度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可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张律师表示:“购房者买的是房子,而开发商捆绑车位在里面销售,属于强制交易行为,买房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另外,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要求,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等方式向买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
对于中建国熙台违规销售车位一事,南京市浦口房产局市场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中建国熙台在未领取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对车位进行销售。但由于提供线索的购房者大多交了首付,签了购房协议,顾虑较多,不愿意提供含有个人信息的实质性证据,导致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不过后期我们还会加大调查力度,寻求更有力的措施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