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南京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再生育审批工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办证时限从最快30天,缩减到最多15天。该办法8月3日印发,根据要求,新规将从9月3日起施行。
据统计,自去年3月28日江苏放开“单独两孩”后,截至今年7月31日,南京近1.4万对单独夫妻申请生二孩。
现代快报记者 项凤华
办证手续又简化了,办证时限缩短一半
审批对象为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南京市再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形规定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数量减少了。新办法明确,办理手续时,申请人除了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还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双方近期1寸或2寸合影照片2张。除基本材料外,特殊情形的还必须提供再生育的不同条款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需要开具的婚育证明从原来三级简化为两级。夫妻一方非本市居民的,出具户籍地街道(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婚育证明;若社区(村)了解申请人的婚育情况,可由社区(村)出具《婚育证明》。
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可到本市居民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办理。社区(村)负责初审。社区(村)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报到街道(镇)。街道(镇)审核,5个工作日内上报区人口计生部门。区人口计生部门自收到街道(镇)上报意见之日起5日内作出再生育审批决定。 审批结束后,街道(镇)应在7日内将《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和《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送达申请人,同时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应将《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新办法规定了办理限期,一般情况下,从受理之日起到作出审批决定不超过15个工作日。而根据老办法,江苏省要求审批的时间为45天内,南京最快30日内就能拿到生育证了,下个月,最多15天就能拿到生育证。因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经批准,最多延长5个工作日。
全面推行婚育情况个人承诺制
前段时间,类似“证明你妈是你妈”的遭遇引发关注,为破解“办证难”怪圈,南京下月起将全面推行婚育情况个人承诺制度,对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后,予以办理。
但是如果以虚假承诺获得再生育资格,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并将失信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已经生育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此外,已取得《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的夫妻决定不再生育的,可以向出具《批准再生育决定书》的区人口计生部门办理撤销手续并退回《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重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相关的奖励待遇。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