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未来几年要建不少地铁,钱从哪里来?昨天,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关于推进南京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将地铁车站周边地块开发收益纳为地铁建设资金,地铁站本身将打造成区域商业配套中心。
意见提出,要发展实际的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地区综合开发利用模式,最大限度提升土地开发收益反哺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能力。同时明确了地铁“市区共建”的原则,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结合轨道线路长度、站点数量和运营维护等实际情况,探索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有效推进机制。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收益优先用于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支持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哪些区域属于反哺地铁开发运营的地方?市政府在地铁场站旁圈定了一个范围,根据市政府批准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以轨道交通场站为核心,划定两个层次的规划设计范围,原则上不小于轨道交通场站周边500米×500米范围划定为“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特定规划区”(以下简称“规划区”),其中200米×200米范围划定为“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
意见中还特别提到了一个词“TOD”,“TOD”模式即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TOD)。这在东京、新加坡等是个通行做法,城市地铁车站成为一个个区域的商业和公共服务中心,满足了乘客和周边居民的购物休闲娱乐等需求。意见明确,将地区开发强度向轨道交通场站及其周边地块适度集中,以轨道交通场站为中心进行不同强度的开发建设,促进城市空间结构优化。
黄金地块有了,那么谁来持有运营?意见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利用,土地使用权以招拍挂或股权转让方式公开出让。为支持轨道交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鼓励地铁集团直接开发核心区土地和持有(或部分持有)上盖物业;地铁集团可参与其余规划区商业设施开发建设,经营收益优先用于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
此外,意见明确,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收益应当用于支持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核心区内新增土地由地铁集团收储运作,规划区其余新增土地主城区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收储运作、新五区由各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储运作。具体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另行研究制定。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