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南京检察”发布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被提起公诉的案件。
其中,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机械动力处原副调研员徐志贤涉嫌受贿一案,上月26日已由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合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六合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徐志贤利用其历任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贮运厂副厂长、工程管理部副部长、受委派任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维修、安全、健康、环保和公用工程部机械维修部门总监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供应商给予的现金及金项链、购物卡等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近日,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林茂金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
2014年12月初,被告人林茂金作为地铁四号线TA06标段施工现场负责人,在安排1号竖井内钢筋绑扎时,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要求架设临时支撑架。同月17日上午,现场人员检查发现钢筋笼发生倾斜并呈报工程项目部,项目部召开会议决定由林茂金带队下井组织钢筋整形加固,林茂金在组织指挥施工过程中,仍未按照要求架设临时支撑架,且未能根据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未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护。后钢筋笼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4名工人死亡、3名工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430万元。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