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女士到南京公证处求助,希望公证处能派出公证员做为自己的丈夫做一份声明书公证,而需要公证员前往的地方也比较特殊,因为这位女士的丈夫目前在南京某监狱服刑。
原来,这位女士姓李,她丈夫前几年因为犯罪入狱,目前正在南京某监狱服刑。但是今年年初,李女士家的房屋在一起起火爆炸事故中受损,事故善后工作展开后需要对受损房屋进行评估和赔偿,很多文件需要房屋产权人的签名,可是受损的房屋登记在李女士丈夫的名下,这就带来了很大麻烦。因为没有房屋产权人的同意,赔偿无法生效,维修方案无法实施。所以,李女士家的房屋问题拖了大半年无法解决。最终李女士在别人指点下,跟房屋事故处理小组达成协议,处理小组同意由李女士的丈夫办理一份公证过的委托书,委托李女士处理事故善后有关事项,但是期限只有3天,如果3天内李女士无法带回丈夫的声明书公证,房屋就只能按无主房屋处理。
为此,李女士才找到公证处求助。考虑到李女士情况紧急,公证处在受理了她的委托之后,很快办理了手续,到高墙内为李女士的丈夫办理了声明书公证。而就在公证员到监狱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处已经着手准备公证文书,双管齐下提高了效率。所以,当李女士办理相关手续后回到公证处,公证手续都已办好,李女士拿着办好的公证书,对公证员表达了感谢之情,随后立即起身离开南京回家办理房屋的事宜。南京公证处的绿色通道,也让高墙内的犯人感受到了法律服务的温暖。
公证员点评: 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虽然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但其合法的民事权利仍然受到法律保护,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特殊人群办理公证,既维护了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公证的社会价值。目前,申请办理公证的服刑人员涉及的案件类型囊括了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等,办理的公证事项主要是委托书、声明书、继承权公证等,委托书公证主要用于房屋买卖、抵押贷款、股权转让、继承遗产等方面;声明书主要涉及户口迁移、银行贷款、放弃继承等方面。南京公证处每年为在看守所、监狱、戒毒所的特殊人群办理的公证约40件,如果有市民有类似需要,可以前来咨询。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