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讯网  www.bjzxnet.com 我要投稿   登录   注册
北京资讯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母婴

“扶人不必自证清白”需要一说再说

时间:2015-09-10  来源:新京报  

  对于此案,当地政府、司法机关以及媒体首先应该着力做的,不是“全民寻找目击证人”,那只会扩大“扶人就要自证清白”的误解,而是强调双方应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重申“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据报道,网友@袁大宸是淮南师范学院的一名大学生。9月8日,她在街头扶起了一位摔倒的老太,并拨打了120。但之后,老太家属认为摔倒是其所致,要求其承担责任。现场监控显示她不足够撞上老太,但后面有部分是监控死角,没拍出来。为此,她上网求助,寻求目击证人“自证清白”。之后,网友@任梵僮表示自己是目击证人,可以作证。

    此事件经过无数网友,以及有关媒体官微等转发之后,成为网络大事件。这种“全民寻找目击证人”、目击证人挺身而出,看似“正能量满满”、让人心头一暖,其实是在更大范围内模糊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法律原则,甚至是将所有的扶起老人者推向了“有罪推定”的危险境地,造成更严重的人人自危的局面。

    扶老人不需“自证清白”,重要的话要一说再说!

    公民好心扶起倒地老人,却遭遇“碰瓷”的事,一再上演。抛开情绪化的表达,这种案件在法律上就是普通的侵权案件,“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能就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如果被扶老太觉得救人者就是肇事方,那么就举证证明是救人者造成的损害;如果举证不能,就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而不是像目前这样,一旦发生“救人被讹”的事,就由救人者满世界找监控录像、目击证人来“自证清白”。

    当然,对于一些涉及机动车的案件,可能会适用一些特殊的侵权归责标准。比如,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曾将吴俊东案、许云鹤案等多个所谓“彭宇第二”案,作为典型判决予以公布,厘清了所谓“救人者”的败诉原因:并不是法律对“救人者”搞有罪推定,而是因为机动车肇事适用特殊的归责原则等原因。

    但对于普通人之间的碰撞,仍是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一点不容含糊。像这次“大学生扶人案”,当地政府、司法机关以及媒体首先应该着力做的,不是“全民寻找目击证人”,那只会扩大“扶人就要自证清白”的误解,而是强调双方应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重申“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有必要的话,政府可以为扶人者提供一定的法律援助;如果一方在法律渠道之外搞“纠缠”,警方就应该依法申诉、警告。重要的道理,要一说再说:这样才能让救人者有底气,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让爱心不再纠结。

    此外,如果确实有证据显示存在恶意敲诈勒索救人者,就应该依法追究敲诈者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让社会正气抬头。

    总之,被扶者“讹人”,无论是出于主观恶意,还是一些老人的思维认识确实出了问题,那都只是个别事件,并不足以对社会善心造成严重伤害。只要国家司法机关能一碗水端平,不对“弱势方”搞倾斜,不搞无原则的“调解”,这就能守住社会良心的底线,不让全社会陷入“救人就要自证清白”的恐惧之中。(玉素)


[正文结束]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北京资讯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北京资讯网,未经北京资讯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京资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ppxc @126.com
    特别提醒:本网刊发的所有商业信息,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仅供参考。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图片新闻
小宝宝如何表达对音乐的感知?
小宝宝如何表达对音乐
热门点击
  1. 2022首届河南“我为心目中放心副食
  2. 2022第十一届国际无人机系统展将于
  3. 策协快讯 走进广告喷绘龙头企业—
  4. 汝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鹏,副市长
  5. 火车半夜深更鸣笛声震耳欲聋?当地政
  6. 2022第十一届北京国际无人机系统产
  7. 天寿陵园成功摘得紫钻标识,填补北京
  8. 2022第十三届减灾应急安全博览会将
  9. 新乡学生投诉: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学费
  10. 金水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李东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说明  
北京资讯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12-2025  http://www.bjzxnet.com
主办单位:北京资讯网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4043660号 技术支持:河南科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