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报道,5月3日上午,深圳龙岗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近期接连打掉的多个“套路贷”犯罪团伙。目前,警方已初步核查有40余名受骗人,累计被骗金额过亿元。方某等2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这40余名受骗人是被“零首付”购车所蒙骗。深圳龙岗警方表示,选择“零首付”购车的群体,主要是那些拿不出全款买车又没有资质去银行贷款买车的人,进而掉进了“套路贷”的坑里。 “套路贷”到底是啥“套路”?报道中,相关办案民警介绍,“套路贷”公司与车行老板为同一人,作案手法一般为吸引目标客户、固定“合法证据”、制造违约情形,之后利用合同漏洞收回受害人的车。 具体而言,当受害人表示想“零首付”购车时,车行就会向其推荐“套路贷”公司,而“套路贷”公司的广告词都非常诱人:“不收一分钱,让你开新车”“买车能融资,开新车、贷百万”等。 有些想买车而资金不足的人看到这样的广告,可能会有所心动,也可能会选择所谓的“零首付”方式购车。结果是,这类购车人没有得到天上掉的馅饼,反而掉进了“套路贷”的陷阱。 有些受害者上当受骗,可能是因为不了解骗局内幕,掉进了违法犯罪分子设的圈套里,加上缺乏应对能力,以至于越陷越深,除财产受损外,人身安全或许也面临威胁。 而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6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能够支付规定的首期付款。也就是说,国家不允许“零首付”购车。购车者如果提前了解这些,遇到“零首付”购车广告,也许就会掂量一下,兴许能绕过“套路贷”的陷阱。 购车被“套路贷”,这一方面提醒人们,在进行消费或投资时,要事先了解有关政策法规,或咨询有关业内人士,以免陷入被动局面,降低上当受骗的概率。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扎紧制度篱笆、加大监管力度,挤压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不给他们以可乘之机。 实际上,有关部门一直在为加强监管而努力。据新华社电,5月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特别指出,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履行职责。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人民银行等有关单位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风险警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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