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学前周刊关于新《规程》的解读,其中涉及的新增内容、转换表述、纠偏等多处详细阐释,让我们一线幼教工作者读来内心连连称道。
我园刚好建成20年,正是在原《规程》指导下的20年,经历了办园行为逐步规范、保教质量逐步提高的过程。近年来,幼儿园工作中存在安全压力大、教师社会认可度不高、集体教学的有些要求与《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不符等难点问题,如今在新《规程》中一一正本清源,为幼儿园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面,理清了思路。
例如,把幼儿园“工作人员”的表述改为“教职工”,简单几个字的改动,给一线幼儿园教职工以极大的心理慰藉。长期以来,教师辛苦程度高,但家长尊重不够,身份不明确,归属感不强。现在,把幼儿园职工地位提高到与中小学教师一并高度,教职工的付出得到认可。同时,也更严格了教职工的任职条件,为提升队伍素质提供了政策保障,使优质的保教质量有了可能。
新《规程》蕴含深刻的教育理念,我们要仔细挖掘,细细品咂,真正悟懂弄透,并转化成自觉行动。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