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讯(记者牛伟坤)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日前公布了2018至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转学申请时间为1月18日至1月25日。值得提醒的是,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本市户籍学生转学时,须具备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迁移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新户籍所在地或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等要求;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参照本市户籍学生转学相关条件且已取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小学阶段的转学,如果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且对应一所学校,学生家长可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居住地对应服务学校联系转学事宜;如果对应多所学校,或者学生本人为朝阳区集体户口及联审通过后且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住房屋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学生家长需要于本月15日至25日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选择“转学”端口,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系统提示进行信息采集、预约学生转学材料审核时间,打印“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转学统筹分配预约登记表”,并于预约时间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转学统筹分配预约登记表”,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办理转学统筹分配登记审核手续。 初中阶段的转学,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持相关材料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中招办办理转学登记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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